為期5個月的采暖期即將結束,4月1日起,蘭州燃氣集團天然氣公司將對壁掛爐用戶表底數(shù)進行抄表,通過與采暖初期抄見的數(shù)據(jù)核對后,對用戶在采暖期使用的天然氣量按照每立方米0.32元退還差價。在抄表和退款過程中,由于量大面廣,各項工作安排緊密,本著服務用戶,讓用戶滿意,確保用戶利益不受損害的原則,天然氣公司希望廣大壁掛爐用戶,全力配合完成此次入戶抄表工作,抄表現(xiàn)場不辦理具體退款事宜,用戶在規(guī)定時間內(nèi)(從4月8日開始),憑借抄表收據(jù)前往轄區(qū)服務站辦理“領錢”手續(xù)。
各服務站點聯(lián)系電話: 敦煌路服務站2333408、小西湖服務站2613455、安定門服務站8460228、靜寧路服務站8476024、渭源路服務站8261391、一只船服務站8843514、鐵東村服務站 4630707、鹽場服務站8363920、安寧服務站7654500、西固服務站7556321、河口服務站 7523280、九洲服務點8330089、東崗服務點 8651180、雁灘服務點 8500968、西固中路服務點 7535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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