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后,原則上一檔氣量不低于400立方米/年,二檔氣量不低于1000立方米/年。目前階梯氣量高于前述標準的,不得下調;現行居民氣價不作調整,不得增加居民用氣負擔。近日,泰州市已在全省范圍內率先擴大主城區(qū)居民的階梯氣量。
泰州港華燃氣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葉婕:“根據通知,一檔階梯用戶氣量由現行的每年0至300立方米(含)擴大為0至400立方米(含)二檔階梯用戶氣量,由現行的每年300至600立方米(含)擴大為400至1000立方米(含),第三階梯用戶氣量由現行的600立方米以上擴大為1000立方米以上。”
氣量增加后,相關價格仍保持不變。第一檔為每立方米2.68元,第二、三檔分別為每立方米2.95元和每立方米3.75元。新計費周期與現行階梯價格計費周期同步,自2021年9月1日用氣量起執(zhí)行。
泰州市發(fā)改委價格管理和成本監(jiān)審處四級主任科員盧松風表示:“本次調整后二檔正常用戶數減少2.36萬戶,用氣量減少462.33萬立方米,三檔正常用戶數減少5512戶,用氣量減少625.7萬立方米。根據現行居民用天然氣價格計算,預計全市可減少居民燃氣支出870.85萬元。”
除泰州外,南京市發(fā)改委也已發(fā)出通知:從明年1月1日起,對家庭人口為3人及以下用戶,第一檔年用氣量由300立方米以內調整為400立方米以內,第二檔年用氣量由300至600立方米調整為400至1100立方米,第三檔年用氣量由600立方米以上調整為1100立方米以上;對家庭人口為4人及以上用戶,第一、二檔年用氣量上限分別調整為按每人每年125立方米、285立方米確定。調整氣量的同時,氣價不做調整。
此外,目前蘇州市民用天然氣一檔年用氣量上限為300立方米,二檔為300立方米至600立方米,年用氣量大于600立方米為三檔;
宿遷市民用天然氣一檔年用氣量上限為300立方米,二檔為300立方米至900立方米,年用氣量大于900立方米為三檔。
各地將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調整優(yōu)化城鎮(zhèn)居民階梯氣價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