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這位市民較真的舉報之后,在監(jiān)管部門協(xié)調(diào)下,他的280元沒有使用完的“氣錢”又找回來了?,F(xiàn)實生活中,有較真的消費者,他們是能夠通過舉報減少自己的損失,可是也有不愿意較真的消費者,他們只能忍氣吞聲,自認倒霉了。我們需要反思的是這種霸王規(guī)定。如果,崔先生不去較真的話,這280的“氣錢”還能找回來嗎?
假如說,燃氣公司的燃氣卡是不記名式的,猶如不記名的彩票一樣,那么丟失的話,這責任自然要由市民自己承擔。問題是,燃氣卡這樣的充值卡,是實名制的,所有市民的使用信息都是燃氣公司來管理的。既然能夠補卡,當然也能夠補錢,這在技術(shù)上絲毫不存在困難。燃氣卡和電信部門的電話卡一樣,其里面充值的錢款的使用情況,都是由電腦來監(jiān)控的。對于燃氣卡的使用情況,燃氣公司是借助管理平臺進行核查的。燃氣卡丟失了,燃氣公司愿意給補發(fā)新的卡,這是積極作為的表現(xiàn)。但是,在這個過程中,卻沒有任何道理,對于丟失了的燃氣卡剩余的資金不聞不問。
因為,這對于燃氣公司來說,不是技術(shù)難題。在給市民補辦燃氣卡的時候,完全可以通過系統(tǒng)查詢,看看丟失的燃氣卡里還有多少沒有使用完的資金,要么退錢,要么直接轉(zhuǎn)入到新的燃氣卡里。之所以愿意補卡而不愿意補錢,其實還是心里利益算盤撥的太響的原因?,F(xiàn)實生活中,我們都知道一個常識,手機卡丟失了,我們就可以到運營商的營業(yè)廳里去補辦手機卡,在補辦手機卡的時候,新的手機卡里就會自然而然將丟失了的手機卡里的資金補充過來。既然電信運營商能夠做到的事情,燃氣公司當然也可以做到。當燃氣公司以自己的土規(guī)定來回應(yīng)市民的時候,這多了的還是霸氣。
的確,280元不是多大一筆錢,少了這280元,老百姓照樣過日子。但是,別說是280元,就是10元錢,那也是老百姓的,這不僅是錢的問題,這還是權(quán)益的問題。隨著服務(wù)方式的改變,現(xiàn)實生活中,很多服務(wù)單位都會陸續(xù)將傳統(tǒng)的面對面的繳款方式改成充值卡的形式,丟卡的事情也會難以躲避。在這種情況下,當市民的各類充值卡丟失的時候,只要不是不記名式樣的,有關(guān)部門都應(yīng)該在補辦卡的時候,將剩余的錢款一同補給市民,而不是占為己有。這樣的行為嚴重違反了交易的公平原則。
280元雖然不多,但是如果找不回來,在老百姓心里增加的就會是煩惱和怨氣。充值卡是“充錢”的不是充值怨氣的。為民服務(wù),請多些以人為本,而不是耍小聰明。(郭元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