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湖南省發(fā)改委就《辦法》聽證背景情況進行通報。根據《辦法》,目前執(zhí)行的第一檔,即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下的檔次將被重新劃分為360立方米以下、360立方米至600立方米兩個檔次,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的相應更改為第三檔。
用氣量擬分三檔執(zhí)行
國家發(fā)展改革委《關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的指導意見》規(guī)定:第一檔用氣量,按覆蓋區(qū)域內80%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第二檔用氣量,按覆蓋區(qū)域內95%居民家庭用戶的月均用氣量確定;第三檔用氣量,為超出第二檔的用氣部分。
為合理確定全省居民生活用天然氣階梯氣價分檔氣量,湖南省價格成本調查隊在已開通管道天然氣的八個市中抽樣調查了長沙、岳陽、常德市和漢壽縣,直接從各城市燃氣公司繳費系統(tǒng)數據庫中抽樣調查了82113戶居民用氣普表用戶。
省發(fā)改委石油交通和商品價格管理處處長廖益平介紹,從抽樣調查的居民生活用天然氣消費情況來看,2012-2013年,80%用戶覆蓋率對應的年用氣量為300至320立方米之間,95%用戶覆蓋率對應的年用氣量為500至550立方米之間。從各城市天然氣使用的分析來看,湖南居民月均用氣為20立方左右,居民用氣第一檔定為30立方米/月的標準,足以滿足城鎮(zhèn)居民3至5口人之家一個月的日常生活基本需求。
根據測算數據和國家發(fā)改委的相關規(guī)定,《辦法》擬將湖南居民用氣量分為三檔。其中,第一檔氣量,為年用氣量360立方米(含本數),即月用氣量30立方米及以下;第二檔氣量,為年用氣量360立方米以上至600立方米(含本數),即月用氣量30立方米以上至50立方米;第三檔氣量,為年用氣量600立方米以上的,即月用氣量50立方米以上。
近九成家庭氣費支出不會增加
“價格方面,第一檔氣價維持不變(即2.45元/方),第二檔為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1.2倍,第三檔氣價為現行價格的1.5倍。”廖益平介紹,據測算,若是按照此方案對居民生活用氣實行階梯價格,全省87%以上的家庭氣費支出不會增加,僅有不到13%利用天然氣采暖或作商業(yè)用途用氣較多的家庭才會明顯增加支出。
階梯價格的價差收入都用在了哪些方面?廖益平介紹,價差首先是彌補居民生活用天然氣成本。以長沙市為例,居民生活用氣完全成本為2.54元/立方米,而目前的居民生活用氣基價為2.45元/立方米,年價格成本倒掛金額1775萬元。
另外,這筆價差收入還將用于彌補居民基本生活用氣供應和儲氣調峰成本,以及減少與工商業(yè)交叉補貼和“戶表”改造等方面,初步匡算,長沙市每年彌補LNG虧損約需2400萬元,彌補工商業(yè)交叉補貼約需280萬元。
學校、養(yǎng)老福利機構暫不執(zhí)行階梯氣價
《辦法》明確規(guī)定,對學校、養(yǎng)老福利機構(經民政部門批準設置的)等執(zhí)行居民氣價的非居民用戶,暫不執(zhí)行階梯氣價,氣價水平按現行居民生活用氣價格的1.1倍執(zhí)行。
《辦法》同時提出,對確因家庭人口眾多(五口人及以上)基本生活用氣量超過第二檔氣量的居民用戶,可持戶口本到城市燃氣公司營業(yè)網點申報,經燃氣公司核實確認后,其超過第二檔氣量的部分仍執(zhí)行第二檔氣價。
對民政部門發(fā)證的特困戶和低保戶,由地級市城市燃氣企業(yè)供氣的,對其免收天然氣價款的額度,每戶每月不得低于4立方米(長株潭三市已執(zhí)行的特困戶和低保戶每戶每月免收6立方米天然氣價款的政策繼續(xù)執(zhí)行)。
由縣(市、區(qū))級城市燃氣公司供氣的,免收天然氣價款額度由市州物價局確定,但免收額度在現行標準基礎上只能提高,不得降低,以確保低收入家庭基本生活不因階梯氣價而下降。